法律与生活

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课时练-2021-2022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时间:2022-06-19 16:35:53   作者:甘霖   来源:   阅读:120   评论:0
内容摘要: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课时练一、单选题1.2016年2月7日,童某因建房需要,从张某手中借款2200元,当时双方在有第三人见证的情况下口头约定半年后还款。多年来,童某一直没有归还该笔欠款。张某于2019年10月10日向法院起诉,要求童某归还22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课时练

一、单选题

1.201627日,童某因建房需要,从张某手中借款2200元,当时双方在有第三人见证的情况下口头约定半年后还款。多年来,童某一直没有归还该笔欠款。张某于20191010日向法院起诉,要求童某归还22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张某对其主张有举证责任②如童某不应诉,则法庭不会开庭审理此案③张某在诉讼时效期内没有主张过权利,法院不会支持张某的请求④如果张某与童某签订了书面合同,则法院会支持张某的请求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2.王某在某网店花1500元购买了一件国外品牌新款短袖。打开包装后发现这件衣服有多处污渍、线头,且吊牌虽有品牌名称、成分、洗涤事项等,却没有中文标示。经对比,王某认为这件衣服是假货。鉴于此,王某可以()

①直接向卖家发起“退货退款”申请

②提交相关凭证,要求网络平台支付三倍赔偿

③独自拟定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④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网购记录截图等证据

①② C.①④ B.②③ D.②④

3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打官司时都遇到过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其根源就在于()

A.有理,但语言表述不清

B有理,但不好意思说出来

C,手中没有过硬的证据

D.司法腐败,法院不是讲理的地方

4.小王和小英系恋人,二人共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登记在小英名下,后双方分手。小英认为产权在自己名下,房屋应归自己;小王认为自己缴纳了购房款的70%,也应享有所有权,并提供了银行转账证明。最终,人民法院按出资比例确定了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这说明(  )

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②诉讼是解决纠纷的首选 ③产权登记意义甚微 ④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其原因在于(  )

①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②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③法律以这样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④法律这样规定可以减少公民的麻烦,帮助公民打赢官司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6.下列关于举证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

①在行政诉讼中,原被告都有举证责任 ②在民事诉讼中,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③在刑事公诉案件中,由人民检察院承担举证责任 ④在刑事自诉案件中,由自诉人承担举证责任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736.金某驾驶别克轿车经过某小区5号楼时,突然有一花盆从楼上坠下,将金某驾驶的轿车前挡风玻璃砸碎,金某脸部也被割伤。事后金某经调查得知,花盆是从该楼409室的窗台上坠落的。于是金某与该房主赵某交涉赔偿事宜,但赵某矢口否认上述事实。金某遂诉诸法院。关于本案的举证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有:

A.本案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因此金某对于本案不负任何证明责任

B.赵某应当证明他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没有过错

C.金某应当证明赵某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有主观过错

D.赵某应当证明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8.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但是并不排除再审。下列说法对再审理解正确的是(    

①再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
②审判监督程序是审理案件的必经程序,人民法院不得主动启动
③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④司法机关发现已经生效的裁判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可以启动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920213月,重庆市梁平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案。原告谢某被高空抛掷的砖头砸中头部,花费医疗费47余万元。谢某遂将附近大楼住户及单位都诉至法院。因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13家住户及相邻的某医院被判为此共同“买单”。本案中(   )

①谢某不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②谢某对相关事实需承担举证责任

③大楼住户及单位不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④大楼住户通过证明当日家中无人,可以免责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10.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于51日起施行,明确手机短信、即时通信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等可作为打官司的证据。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划分,手机短信属于(    )

A.书证 B.物证 C.电子数据 D.证人证言

11.小张在旅游景点一个特产店高价购买一个玉镯。后因朋友说他所戴玉镯是假货,他气愤之下,将旅游特产店诉至法院要求退货并赔偿。诉讼中因小张不能提供购物发票,且特产店拒绝承认玉镯是自己售出,小张败诉。这一案件启示我们(  

A.公民或法人提起诉讼只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才能胜诉

B.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当事人要有证据意识,做事留痕

C.证据就是法律事实,没有证据法院就没有了判案的根据

D.证据是胜诉的重要砝码,要不惜一切手段收集保存证据

12.甲公司就“路灯(祥云如意-玉兰球)”的外观设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后发现,A县的路灯与其专利设计构成近似,于是用手机拍摄照片留作证据。甲公司经调查发现路灯生产者是B县的乙公司,遂欲将乙公司诉至法院。在本案中(   )

①甲公司应向B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②甲公司应向A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③根据举证原则,甲公司应承担举证责任

④甲公司用手机拍摄的照片属于视听资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对于司法机关而言,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唯一依据是(    

A.证据 B.证明 C.事实 D.人证

14.根据不同的标准,从不同的角度,诉讼证据可以分成许多种类。其中,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    

①侦查实验笔录

②电子数据

③视听资料

④证人证言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15.一天,赵某和儿子(18)从一居民楼下路过时,突然三楼李某家阳台上的花盆坠落,砸在赵某的头上,致其受伤,经医院诊断后,确认为脑震荡。赵某为此花费医疗费2000元。后赵某将李某诉至法院。在本案中,主要应由()

A.赵某负举证责任

B.李某负举证责任

C.赵某、李某共同负举证责任

D.赵某的儿子负举证责任

16.徐某是甲公司的高级电脑技术员,在一次技术性业务活动中出现失误,甲公司决定撤销徐某在本公司的职位并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徐某对此不服,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和徐某均有举证责任

B.由徐某负举证责任

C.由甲公司负举证责任

D.由法院自行收集证据

17.小李和好朋友小华在超市买了一个柚子,小李食用后,上吐下泻,去医院治疗花去数百元。剩余的柚子经有关部门检测,农药残留物严重超标。事后,小李找到超市协商,结果超市不承认小李的柚子是从这里买的。于是小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超市赔偿损失。遗憾的是,人民法院判决小李败诉。小李败诉最有可能的原因是(  )

A.小华不愿出庭作证

B.小李找超市协商时态度不好

C.小李遗失了超市的购物小票

D.小李与超市没有达成提起诉讼的协议

18.小明通过某网购平台买了一件价值千元的某名牌上衣,收到货后发现有质量问题,便通过网络联系卖家要求退货。对方一口答应,可当小明寄回货物后,卖家一直不肯退钱。于是小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  )

A.小明所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行政诉讼

B.小明对自己的诉讼请求负有举证责任

C.小明应该到自己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小明提供的网络聊天记录不属于有效证据

19.康某不慎丢失甲银行信用金卡(该卡既无康某照片也未设密码),虽然康某立即办理了挂失手续,但当日该卡仍被人在乙超市盗刷了10 538元。康某遂以未仔细甄别持卡人身份为由将乙超市告上法庭,要求乙超市赔偿所有损失。该案中康某若要胜诉,取决于(  )

①康某能否证明是乙超市的过错导致卡被盗刷 ②人民法院能否证明是乙超市的过错导致卡被盗刷 ③乙超市无法证明自己已经尽到谨慎审查义务 ④甲银行能否证明卡被盗刷与甲银行毫无关系

A.①③   B.②④   C.①②    D.③④

20.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打官司时都有过“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其根源就在于手中没有过硬的证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证据种类主要有(  )

①物证与书证②现场笔录③证人证言④被害人陈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非选择题

21.20211月,某包装制品公司通过传真与某纸品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明确包装制品公司提供KT3000张,包装制品公司按约于同月和10月两次发货。货款总金额为8.3万余元。纸品公司收到货物后,包装制品公司开具了金额为7.6万余元的增值税发票,纸品公司也支付了货款1万元,但尚欠货款6万余元,纸品公司迟迟不付。包装制品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纸品公司偿付货款6万余元。纸品公司以传真件合同的字迹不清,发货数量有出入为由,拒付尚欠货款。

你认为人民法院会如何判决该案?为什么?

 

 

 

 

 

 

 

 

 

 

 

 

 

 

 

 

 

 

 

 

 

 

 

 

 

 

 

 

 

DCCBA   BBDBC   BAADB  CCBAA

21人民法院会判令被告某纸品公司偿付原告某包装制品公司货款6万余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因为通过传真订立采购合同,证明原告、被告之间的买卖关系成立,原告并以送货单为依据,证明已向被告供货,原告又以发票为依据,证明已开具发票,被告也曾开具支票支付了部分货款,原告、被告之间买卖关系合法有效。原告向被告供应货物后,被告应及时偿付货款,故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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