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P4图)
2.民事权利的类型(P5相关链接)
★3.民法基本原则(P6,理解记忆)
★4.人身权利的分类及内容、地位、法律允许和禁止行为(课本P7-11,可参考学程表格进行区分记忆)
二、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1.所有权的取得方式(P14)
2.用益物权、担保物权(P16-17)
3.知识产权的种类及内容(P17)
★4.著作权的分类、保护期限(P18)
5.专利权—明确专利的三种类型、保护期限、作用(P20)
6.商标权(P20-21)
三、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1.合同订立的过程—邀约与承诺(P24-25 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新要约的情形)
★2.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课本P25-26)
3.合同履行的原则:课本P29
★4.合同不履行的后果—违约责任。(P30-31,认真研究、理解,并记忆)
四、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1.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课本P32)
2.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 (一般规定、过错推定、无过错侵权责任 课本P33-34,重点理解记忆)
3.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一、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监护,P43三段,详细理解)
★2.子女对父母(赡养—婚姻自由,禁止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P44-45详细理解)
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P44+P48遗赠扶养协议,理解背诵)
二、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结婚:(1)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基本原则。(P50) (2)夫妻间的义务(P50)
★(3)法定结婚条件、禁止结婚情形。(P51,注意:世代亲等计算法;无效婚姻)
2.离婚:离婚条件、程序(P50,注意细节:离婚冷静期、限制离婚的情形、重婚)
3.夫妻关系:
(1)夫妻人身关系:(P54三段,从核心、人格独立、自由三个方面理解背诵)
★(2)夫妻财产关系:①共同财产②一方的个人财产③约定财产(P55-65理解记忆)
三、继承关系—答题关键词:继承人、被继承人、继承权、遗产(注意析产)
1.继承权取得的根据及丧失的情形。(P46,重点记忆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2.继承的种类及法律效力
(1)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范围、顺序、原则、民法典规定----(P47,注意大字、小字、图都要仔细研究,最好背诵)
(2)遗嘱继承:范围、种类、法律效力、有效遗嘱、区分遗赠(P48大字及小字都理解记忆)
(3)法定继承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注意: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
要的遗产份额。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一、就业—劳动者
1.成为劳动者的条件—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满十六周岁。
★2.《劳动法》意义及原则。(P61)
3.劳动合同制度
★4.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P65-67,理解背诵,会答主观题用)
★5.维权途径、劳动争议解决的途径:(P68-69,理解,会答主观题用;注意顺序)
二、创业----经营者
1.不正当竞争行为:混淆行为、虚假宣传、其它(详背)
2.消费者权利、维权措施(不同主体)。
3.税收种类、增值税意义、个人所得税改革内容及意义。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一、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1.调解(1)类型、人民调解。 P82
2.仲裁(1)分类(2)不能仲裁情形(3)商事仲裁特点。P84
二、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诉讼:(1)特点 ★(2)类型P86 (3)权利P88 ★(4)程序P92
(5)法律援助P90 ★(6)证据类型P95及举证责任P96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一.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1、 自然人:自然人依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③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考法示例:15岁的王某花5万元打赏他人,这个行为是不符合其年龄的,若其父母追认同意就有效。40岁李某送给15岁王某500元是有效的,因为王某可以进行纯获利行为。15岁王某用30元买了一本辅导书是与其年龄相适应的行为。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二、民法基本原则
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侵犯生命权(致死)、身体权(致残)、健康权(致病)承担方式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四、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的法律规定:
1、自然人享有姓名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2、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3、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权
注意:对名誉权的限制
①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为了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不能捏造、歪曲事实,不能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低他 人名誉,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的内容要尽到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
②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4、荣誉权的法律规定:(荣誉权并非人人都有)
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5、隐私权的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6.个人信息权的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1、我国法律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2、著作权✭: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3、专利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5.商标权✭
商标注册人享有的权利及侵权规定:a.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
b.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1. ✭订立合同≠生效
有效合同:有效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无效合同:①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2、✭守约违约
✭原则,会区分使用①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 ②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③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④绿色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全面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①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只能选其一)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1.侵权行为要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该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①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②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责任,并可能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③损害他人财物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责任。
3✭.一般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构成要件: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特殊侵权责任✭✭
(1)过错推定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如果自证成功,则不需承担责任
记忆口诀:教育机构动物园,搁置悬挂堆放物,地下施工林木断,推定管理有过错。
(2)无过错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损害他人民事权益;均需承担责任。
记忆口诀:记住主体:用人单位,监护人,动物主人,机动车,环境污染者,产品生产者,高空高压经营者,建筑倒塌施工者。
5 .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①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③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权利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抚养义务、教育义务、保护义务。
(2)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财产利益。【监护职责1】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监护职责2】
注: 区分抚养义务和保护义务——预防和排除来自外界的危险是保护义务,养育看病是抚养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敬老是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谅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3、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求刑事责任。(持续的家暴是虐待,遗弃行为≠遗弃罪)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1.析产: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
2.遗产: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3.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
(1)继承方式: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注】: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4.遗嘱: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5.非继承遗产处理形式——遗赠:
①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特别提醒】: 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1、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法定条件: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⑤履行登记程序
3、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平等≠平均、同等、同样)
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8.平等的人身关系的表现★★★
①夫妻双方人格独立。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不受“男主外女主内”思想束缚。
9、平等的财产关系的表现★★★
①夫或妻在处理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②区分夫妻共同财产or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B.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1、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的各项条款,全面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订立劳动合同✭
(1)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效力 ①有效: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产生法律效力。
②无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③生效: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劳动者的权利
(1)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2)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3)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4)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5)劳动者还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4、清清楚楚维权✭✭
劳动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1)协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其他: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2)调解:当事人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互谅互让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3)仲裁
①含义: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的活动。
②条件: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都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③规定: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诉讼
①适用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适用二: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1.不正当竞争的主要行为?✭
(1)“搭便车”行为(也称“混淆行为”)
①含义: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
②表现a.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b.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c.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2)进行虚假宣传、制作虚假广告的行为✭✭
①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②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3)法律还规定,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4.经营者应该维护消费者的哪些主要权益?✭✭(理解结合材料分析)
①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②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③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5.消费者的维权途径是什么?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通过仲裁(不是必经途径,和劳动争议不同)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1. 类型 诉讼调解 诉讼外调解: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仲裁调解
2、商事仲裁含义: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①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②自愿订立: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③一裁终局: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④灵活保密: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诉讼权利✭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2、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3、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二、诉讼程序
1.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原则:“不告不理”的原则
2. 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三、依法收集证据
1.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3.举证责任——民事诉讼:(1)“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2)“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行政诉讼: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刑事诉讼:(1)刑事诉讼法规定:①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②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2)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